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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支持住房和农村保障体系建设支持

2025-10-22 09:56

中国经济网版权所有 中国经济网新媒体矩阵 网络广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京ICP040090) 本报10月21日消息(记者杨伟)住房保障工程是关系民生福祉和发展全局的大事。 10月21日,农业部记者了解到从“有房住”到“住得好”的转变。实施分类政策,满足多层次住房需求。自治区财政重点关注低收入家庭和城镇家庭、新公民、青少年等重点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通过多种融资、分类支持,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重的住房保障体系。 2025年以来,自治区财政支持新增公租房500套,提供租赁服务补贴2万多户,切实保障住房困难的低收入者和新就业无住房人员的基本住房需求。组织资金支持新建保障性住房1300套,筹集保障性住房1万余套,支持青年公寓、青年社区等项目建设,帮助新市民和青年安居乐业。提高质量和效率,不断改善生活质量。自治区财政厅会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着力推进全区老旧小区改造和完善社区建设,全面改善人民群众居住体验。 2025年以来,自治区财政安排补助资金13.6亿元支持改造全区1291个老旧小区改造;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19.3亿元,专项支持全区117个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实行每部电梯20万元补贴政策,支持今年新增电梯150部,推动38个老旧小区电梯升级改造。严守底线,全力保障居家安全。自治区财政厅把住房安全作为人民工作的底线,持续加大投入支持危房修缮,筑牢住房保障屏障。到2025年,自治区财政安排补助资金3.8亿元,支持4292户城镇C级、D级危房改造。改造规模较2024年增加176%,每户补贴标准提高也大幅增加;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1.6亿元,专项支持6个棚户区配套基础设施修复,助力提高棚户区生存水平;安排补助资金1.14亿元,促进牧区危房修缮(5437户),实行补助资金“一卡”支付,确保资金准确、安全到户。加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自治区财政厅坚持绩效导向,强化全程资金管理,确保民生资金用在关键领域、出实效:自治区保障性安居工程10%作为奖励资金,与各盟市绩效考核结果挂钩,鼓励高质量完成任务目标等;加强资金落实监督,基于一体化预算管理系统对资金动态监控,开展现场财务监督和核算检查,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高效。住房保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部门协调推进。下一步,自治区将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完善信息共享和绩效考核机制,努力把住房保障工程打造成暖心工程、幸福工程。 (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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